(一)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(日常抽查)。1、检查频次: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,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一定比例。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《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》的规定,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,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,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。2、检查内容: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。
(二)消防安全专项检查。1、检查频次: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及本地区火灾规律、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,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。2026 年度专项计划包括:(1)养老院、护理院、月子中心消防安全专项检查;(2)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等全链条整治;(3)"楼道大扫除"专项整治行动;(4)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检查;(5)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以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监督抽查。


